| 为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工业项目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县域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项目审核联动机制
1、所有工业项目由县经信委统一汇总,牵头服务。
2、项目投资人应向项目所在乡(镇)、园区提交项目申请,并提供相关项目资料。各乡(镇)、园区必须明确专人受理项目申请,全程负责项目报批服务工作。
3、工业基建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备案(核准),县发改委完成审批程序后,抄送县经信委。县经信委对项目就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产业导向政策出具项目前期工作意见。
4、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县经信委负责备案(核准)。
5、外商投资兴办工业企业,由县招商局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县招商局完成审批程序后,抄送县发改委、经信委。县经信委对项目就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产业导向政策出具项目前期工作意见。外商投资工业基建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核准,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由县经信委核准。
二、建立项目会办协调机制
在县工业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包括联系会办会议和联系协调会议。
联系会议由发改委、经信委、经济开发区、招商局、科技局、建设局、统计局、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质监局、工商局及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联系会办会议由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负责项目一般问题协调审批,由县经信委负责召集。联系协调会议由县政府领导及各部门主要领导参加,负责协调处理项目重大疑难问题,由县政府办负责召集。涉及市及以上部门审批项目,由县相关对口部门负责协调。
三、建立项目督查推进机制
1、建立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县经信委、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建立工业项目专业服务队伍,确保每个重点项目均有专人跟踪服务。服务人员要紧密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台帐,统计部门定期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联系会办会议除日常项目会办外,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对接会,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度,解决项目服务工作中共性问题。
2、建立县干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县干联系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联系领导交流会,总结交流项目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并对全县工业项目服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3、建立项目督查制度。项目跟踪督查由县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时督查通报。县政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业项目督查会,相关部门、各乡(镇)、园区负责汇报本单位牵头项目实施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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